餐厅刚步入正轨,房东却在门口贴了限期搬离的通知,导致经营不下去,我也很委屈!
上半年的租金他一拖再拖,我们贴通知也是无奈之举。
今年上半年,承租人吴先生(化名)租赁的位于花园路的商铺长期停业,无力支付租金。业主在多次催缴拖欠的租金无果后,在吴先生的门店张贴了要求其限时搬离的通知。后因双方协商无果,业主将承租人吴先生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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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辖区派出所引入“三所联动”机制,会同广中路街道司法所和至合律师事务所多次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倾听双方诉求。
“刚开始介入调解时,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互不相让。因此,我们先分别与双方单独进行了一次深入沟通。”律师谢静说。经过调解员史习雯和谢静律师的细致询问,双方的矛盾点逐渐被厘清。承租人吴先生表示,为了经营好餐厅,他在前期投入了较多成本,本来希望通过后续经营将前期的损失弥补回来,但业主擅自张贴通知,客人都不敢来充值消费了,损失越来越大。业主则表示,他已免去该租户数月租金,恢复营业后,租户仍未缴纳应付的租金,因此要求其搬离,以减少自身损失。
调解员首先从情理的角度,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充分理解不可抗力因素给实体店带来的困难,互相理解、共渡难关。律师则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从业主的角度来看,若业主方继续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店铺内的证据需要固定、短时间内很难清场,房屋长时间空置会带来租金损失,如业主方私自清场,则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不利于解决问题;从承租方角度,若承租方坚持要拿回押金才同意清场,可能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经过安抚,双方的激动情绪慢慢平复了下来,再听完调解员和律师把对错利弊摆在台面上讲清楚,都表示愿意各退一步,通过调解来解决这件纠纷。
经过民警、调解员、律师多次调解,业主和承租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同意将该房屋内所有装修装饰及设施设备以资抵债,并同意业主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保证于业主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清场撤离。
事后,调解员史习雯进行了回访,业主已按照约定向法院申请撤诉,承租方也完成了清场撤离,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起纠纷能通过‘三所联动’快速解决,既避免了当事双方的诉累,也减轻了法院的压力。”谢静律师及其律师事务所与广中路街道长期合作,通过“三所联动”机制解决了不少居民区的纠纷,“我认为,‘三所联动’机制一方面能将小矛盾尽快解决在萌发状态,防止愈演愈烈;另一方面,许多纠纷通过调解就能分清责任、约定赔偿金额、达成和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诉讼案件。”[page]
由民警、调解员和律师共同参与的“虹馨·三所联动”如今已成为辖区居民寻求矛盾纠纷调解的新途径。“虹馨·三所联动”将继续扎根社区、居委、街道,让“遇事找法、法在身边、隐患清零、共建共治”的良好法治氛围蔚然成风。
记者:葛敏敏
图片:广中路街道
编辑:葛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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